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与被执行人时琳、方家丰等18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时琳、方家丰等共计18名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线索进行悬赏执行,并承诺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其债权得到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将按比例奖励提供线索人。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对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财产基本信息:
1.(2024)津0101执389号案件被执行人时琳名下车牌号为津HC3078车辆;
2.(2024)津0101执390号案件被执行人方家丰名下车牌号为津KJF355车辆;
3.(2024)津0101执392号案件被执行人赵燕红名下车牌号为津HSW015车辆;
4.(2024)津0101执387号案件被执行人潘达名下车牌号为津CDJ007车辆;
5.(2024)津0101执386号案件被执行人刘浩名下车牌号为津HJ1018车辆;
6.(2024)津0101执395号案件被执行人刘琦名下车牌号为津QQ6573车辆;
7.(2024)津0101执1786号案件被执行人张伟名下车牌号为津A3Z969车辆;
8.(2024)津0101执1779号案件被执行人刘新宇名下车牌号为津A3A345车辆;
9.(2024)津0101执1791号案件被执行人孙晓伟名下车牌号为津A60F68车辆;
10.(2024)津0101执1778号案件被执行人于书险名下车牌号为津C8Y685车辆;
11.(2024)津0101执2935号案件被执行人胡德海名下车牌号为津RFS911车辆;
12.(2024)津0101执2933号案件被执行人曾安俊名下车牌号为津N82736车辆;
13.(2024)津0101执2937号案件被执行人巨峰名下车牌号为津KJA611车辆;
14.(2024)津0101执3029号案件被执行人刘斌名下车牌号为津AJJ930车辆;
15.(2024)津0101执3025号案件被执行人朱会菊名下车牌号为津A051N9车辆;
16.(2024)津0101执3037号案件被执行人黄云峰名下车牌号为津DHS188车辆;
17.(2024)津0101执3032号案件被执行人郭远臣名下车牌号为津FC5999车辆;
18.(2024)津0101执3271号案件被执行人刘雪琴名下车牌号为津AF57166车辆。
二、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时琳、方家丰等共计18名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三、悬赏金计算方式:
悬赏金计算方式:每案根据提供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计算,每案上限为两万元人民币。
四、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相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时琳、方家丰等共计18名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悬赏金从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中扣除发放。
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法官
电话:022-27831603
本院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7号和平区人民法院地矿院区
邮政编码:300071
本院郑重承诺: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请广大知情人员积极提供有价值的财产线索,执行到位后,人民法院将按照本悬赏公告的内容立即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