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拒绝毒品,从自身做起!
近期,和平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基本案情
刘某,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后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22年刑满释放。
2023年,被告人刘某欲以人民币3000元/克的价格出售冰毒20克。为获取冰毒,刘某经王某(另案处理)居间介绍,欲以人民币2000元/克的价格从李某处(另案处理)购买,并约定交易。当日因王某前往交易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贩卖未果。
后刘某在明知美施康定硫吗啡缓释片系国家管控药品且具有成瘾性的情况下,向他人(已被判刑)购买美施康定硫酸吗啡缓释片40盒。随后为牟利,刘某以200元每盒居间贩卖39盒上述药品,在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查获美施康定硫酸吗啡缓释片39盒(每盒10片,每片含硫酸吗啡30毫克)。经鉴定,上述药品中均检出吗啡成分。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管制药品以及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毒品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系与王某(另案处理)共同犯罪,虽已经着手实行毒品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有多次刑事犯罪前科,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本次再犯贩卖毒品罪,同时刘某系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被告人刘某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综合考虑案件的危害后果、被告人刘某毒品再犯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毒品不仅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还会摧毁人的意志,促使吸毒者犯罪及危害他人。一旦沾上毒品,将会面临家破人亡、倾家荡产的局面。国家列管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长期服用会形成依赖。一种药品一旦被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目录里,就意味着这种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活动,必须出于医疗、教学和科研的目的,否则将涉嫌贩卖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上述案例中被告人曾经自己吸食毒品深知毒品的危害,仍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明知是管制药品而仍为牟利去做害人害己的贩毒“生意”,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是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嘱用药,不得私下滥用。明知系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仍向他人贩卖的,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禁毒人人有责的意识,勇于抵制不法行为;在发现身边有种植毒品原植物、贩卖毒品等现象时,及时向公安等司法机关举报,让涉毒违法犯罪没有容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