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和平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的有关规定,和平区司法局、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安和平分局从全区范围内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拟确定以下120名同志为和平区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实名反映。
和平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23195619
和平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2783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