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长护险领域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劳动(劳务)纠纷,近日,和平法院受邀参加市医保局召开的长护险领域劳动(劳务)争议问题专题研讨会。
会上,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负责同志结合现行政策背景及实际情况,介绍了近期典型案例,并提出了我市长护险政策试点中存在法律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和面临的诸多难点问题。参会法官基于相关法律条款和既有案例,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建议市医保局要发挥监管作用,严格规范定点护理机构的准入标准,并出台监督或考核办法,形成完整的监管体系。二是定点护理机构需对符合条件的护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释明工单上传标准,护理机构与护理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避免出现法律关系不明的问题。三是明确骗保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建立医疗保险诚信档案,对参保人员、护理人员和护理机构进行诚信评价,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长期护理险作为社会保险“第六险”,事关失能老人的切身利益,事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下一步,和平法院将联动市医保局,加强府院联动,堵塞长护险制度潜在漏洞风险,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长护险制度更好惠及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