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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与区住建委、六街道联合共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布时间:2024-04-23 16:42:19 打印 字号: | |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日前,和平法院与区住建委、区六个街道办举行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备忘书签署仪式。区住建委副主任章家兵、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明伟出席,街道和社区负责同志、区法院立案庭负责同志、市恒信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全市首家专业化解物业纠纷调解组织)负责人及辖区物业企业代表参加仪式。


仪式上,和平法院与区住建委、区六个街道办联合签署了《和平区物业服务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合作框架备忘书》。该备忘书旨在围绕和平法院“1+6+N”社区法苑工作模式及和平区“无讼”社区建设,整合法院、住建委及各街道的资源力量,构建“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示范判决”的工作机制,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会上,各家单位均表示,要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紧密贯联,联合共治单位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物业矛盾纠纷源头疏导和化解工作。同时,及时总结调解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引导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助力社区缔造长久和谐稳定的物业服务关系。

下一步,和平法院将联合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进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扎实开展,通过实践不断丰富物业服务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质内涵,以司法力量助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居住幸福感和满意度,打造和平特色和谐人居环境。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