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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书》
  发布时间:2024-04-18 17:08:25 打印 字号: | |

4月17日,和平法院对两起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当事人均就离婚事项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结束后,与相应法律文书一同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还有一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书》。

该提示书是和平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5日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结合真实案例制作的书面提示。


和平法院法官在送达提示书的同时,依据双方的矛盾纠纷情况及可能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不同影响、问题,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侧重点,结合具体案例向当事人详细解读了提示书中的相关内容,引导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及离婚后关爱未成年子女,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避免因婚姻状况变化对未成年子女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没想到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同时,还这么关心孩子的成长问题。”

“就算是离婚了,爸爸妈妈的爱也不会减少分毫,我们会妥善处理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的!”

“谢谢法官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父母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父母因离婚产生纠纷,未成年子女也因此面临着生活和心理上的一定变化,父母此时更应该给子女更多的关心和爱护。今后,和平法院也将充分发挥提示书的积极作用,为离婚当事人处理子女问题提供指引,引导他们妥善处理离婚事宜,依法履行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共同促进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