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和平区政府与和平区法院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2年和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负责人“出庭又发声”实质化解纠纷的案例逐渐增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2022年,王某在自家窗外墙体上安装空调外机,由于王某家窗外即是某小学后院存车处,安装时王某需从窗户翻出,进入学校后院。因疫情期间王某进入学校安装空调外机未与学校报备,双方发生纠纷,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李某在与其交涉时不慎将王某家窗户玻璃碰碎,王某报警指控李某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李某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对李某不予处罚。王某对该不予处罚决定书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被告公安某分局副局长出庭应诉,分局辖区各派出所民警旁听案件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了解到事发之后,学校负责人已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向王某道歉并安排专人为王某重装了窗户玻璃。公安分局副局长在庭审中表示,本案系疫情管控期间原告与校方沟通不畅导致的纠纷,事后校方主动维修原告玻璃,也表明积极解决矛盾的态度,被告公安分局愿意利用法院搭建的沟通平台,继续推进原告与李某纠纷的圆满解决。庭后,公安分局副局长约见李某与王某,对其展开教育疏导,解开彼此心结。在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王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自愿撤回起诉,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声,实现了“告官见官、出庭发声”,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己的诉求被高度重视,为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和平法院将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为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积极发挥司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