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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在津城||巧解群众“千千结” 两代法官薪火传
  发布时间:2023-08-10 17:52:23 打印 字号: | |

(照片为李霞法官在社区进行普法)

“一定要化解矛盾,不要让居民们反复诉讼,从而影响小区、社区的和谐氛围。需要我的话,我可以随时回来跟你一起做工作。”

这一天是李法官退休的日子,她在法院的工作还有个遗憾,一个批量案件还没有解决完毕,她对年轻的王法官反复叮嘱。



基本案情

和平法院收到一起涉及300余户居民请求公共收益的物业纠纷案。

业委会:“请求法院判令拿回我们应得的小区公共收益!

A物业公司:“我们同意给付公共收益,但有300余户还没缴物业费,请法院也一并解决了吧。

一起本以为清晰明了的纠纷,经过多次开庭调解,法官发现牵扯出多重法律关系......该小区最近在经历B物业公司(现)与A物业公司(原)的“改朝换代”。

A公司:“我们想进小区张贴收取物业费的告示,收齐户主未缴的物业费。

B公司:“不行,现在小区属于我们B公司管理,你们没有权利张贴告示!

经查明,两家物业公司还存在一个半月的管理重合期,其中的物业费如何分割也成了一个难题。


法官调解


案件的争议焦点为

一是户主提出的公共收益问题。

二是两家物业公司重叠期物业费分割问题。

三是B公司请求A公司管理的小区内张贴收取物业费告示问题。

案件审理阶段由于正值B公司入场的续期关键节点,该公司抵触情绪较大,坚决反对A公司再度进入小区收费,各方一度陷入僵局。

即将退休的李法官便调整思路,深入小区,走访业委会、物业公司,深入调查问需、反复沟通,还专门利用在街道成立的调解工作室调动多方力量力求解决纠纷。但临近退休,坚冰似乎还未破解。

李法官退休前一天,将案件细节一一交待给年轻的王法官,王法官拿起“接力棒”:“前辈您放心,我一定尽最大努力把这批案子处理好!”她转天开始接替走访区住建委、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同时向住建委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职能部门加大涉案小区物业纠纷的源头化解,引导新老物业召开移交工作协调会。



她还吸纳多家工作人员组织联席会等形式,在同一个平台与两家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协调沟通,打消现物业公司的思想顾虑。

入户、走访,两代法官以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的方式倾听居民需求,最终,三方达成和解。A公司表示即刻支付300余户居民公共收益;针对重叠期物业费已缴纳到B公司的户主们,公司另设置退费点予以返还,重叠期收缴物业费用问题双方达成满意分配;A公司在B公司的同意后也张贴了缴费告示。

两家物业公司心结解开,300余户居民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纷纷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两代法官十分欣慰,李法官放心地步入了退休生活。


典型意义


这起纠纷涉及群众数量大,法律关系多。和平法院通过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

一是两代法官薪火相传。两位法官以一个点位为切入口,对事实逐一查明、层层分析,最终圆满解决。

二是积极发出司法建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加大涉案小区物业纠纷的源头化解,充分发挥能动性。

三是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把工作向社会延伸,用好自由裁量权,推动多元调解机制更完善、效果更显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象体现。



典型意义


多元解纷机制能够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是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手段,也是公认的东方经验。法官在这里提醒大家,在遇到纠纷时不要优先选择对抗的方式,选择多元调解既能够低成本解决纠纷,更能够实质化解矛盾,实现源头化解。

《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中第五条提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均承担矛盾纠纷化解职能”,街道办事处也承担本辖区矛盾纠纷和化解工作。

遇事勿冲动,优先选调解,和谐社会靠大家。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