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作用,近日,和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企领导干部贪污案件,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相关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
案件被告人系某国企原党委副书记、经理,其在短短十余年内通过与施工方签订虚假施工、劳务等合同,支付工程费、劳务费的方式,套取所在公司公款人民币2000余万,数额特别巨大。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并退缴了个人违法所得共计1000余万。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种沉浸式警示教育的效果显著,感受到了庭审过程与法律的威严,在今后的工作中定会更加严于律己,做好遵纪守法的践行者。
今后,和平法院将继续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挖掘典型案例,发挥庭审观摩普法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