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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项行动”||和平法院与新兴街道共建“无讼社区”示范点
  发布时间:2023-05-23 14:51:5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兴街道朝阳里社区重要指示精神,助力天津市“十项行动”,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途径,近日,和平法院与新兴街道共同举行“无讼社区”示范点启动仪式。


和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宁出席仪式并讲话,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艳与新兴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春林共同为区法学会的法律服务站成立揭牌,法律服务站专家、街道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代表及11位社区书记参加。


仪式上,和平法院作为“无讼社区”创建共建单位就社区法苑及新兴街道法官工作室开展工作成效做了汇报。近年来,和平法院针对新兴街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较多的特点,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促成当事人在诉前和解,为纠纷双方节省了大量时间、经济成本。

2023年,在土山花园社区法苑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和平法院创建“1+6+N”社区法苑工作模式,在犀地社区建立李霞法官工作室,法官每周到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并向所在新兴街道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服务。经过大量努力,犀地社区物业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改善,物业纠纷案件量持续下降,由2017年收案数近400件减少至2022年的75件,今年以来收案数仅为3件。大量纠纷通过诉前化解,社区秩序持续稳定和谐,居民生活幸福感不断提升。


陈宁强调,要强化认识抓落实,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努力让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家门口得到解决,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整合力量优服务,紧密结合新兴街志愿者精神,推动更多力量下沉社区,打造“服务站+法院”“服务站+司法局”“服务站+律所”等“1+N”多元普法解纷模式;要示范带动促提升,围绕“无讼”社区示范点创建,发挥好前期法官工作室治“未”病、解“实”事的作用,通过诉源治理“新兴样本”的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无讼社区”全方位、全领域迈进;要健全机制求长效,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强化宣传造势,以更多的“无讼”品牌带动社会治理取得新突破。

赵文艳指出,此次“无讼社区”示范点创建是对前期“社区法苑”、李霞法官工作室的迭代升级,是总结前期诉源治理经验基础上的持续深化。“无讼”创建要落实四个“好”,人要组织好、事要解决好、机制要运行好、品牌要复制推广好,充分借助专家学者、法官、律师、志愿者等资源,联动街道、社区、网格员共同开展工作,坚持线上线下解纷相结合,发挥对全区6个街道64个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揭牌仪式后,参会人员共同参观了新兴街道“无讼社区”示范点建设,并为和平法院退休法官李霞在内的志愿者代表颁发志愿调解员聘书。

下一步,和平法院将继续深化诉源治理,围绕“无讼”社区示范点创建,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性,通过纠纷诉前源头疏导、诉中案件实质化解、司法建议综合治理等方式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助力平安和平、法治和平建设。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