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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诚信诉讼联席会
  发布时间:2023-05-16 18:24:3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5月12日,和平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诚信诉讼联席会,邀请部分和平区机关单位、调解组织和“诚信白名单”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和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铭参加会议。


会议中,和平法院通报了《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大力推进诚信诉讼的实施意见》文件制定和实施情况,发布首批“诚信白名单”及典型案例,并对名单企业的选取标准进行说明。

参会调解组织总结了诉前调解工作成效,企业代表讲述了主动参与调解和自觉履行义务的过程和守信对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表示会继续保持诚信经营的理念,积极主动化解纠纷,起到诚实守信的带头作用。

参会机关单位对和平法院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诚信建设给予高度肯定,并针对工作衔接提出意见建议,纷纷表示会充分利用“诚信白名单”,不断扩大“诚信白名单”的适用范围,府院联动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和平区诚信体系建设。

赵铭对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也是民法典中的重要条款。企业应当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牢记道德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不断提升诚信水平。二是强化联动共同筑牢诚信网。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激励弘扬诚信行为,让守信者切实受益,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关注和惩处,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三是以诚信执法带动企业诚信经营。作为执法、司法部门,我们必须以身作则,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态度及时纠正和惩戒企业失信行为,防止出现守法者受损、违法者获利的情况,真正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落到实处。

下一步,和平法院将充分发挥诚信诉讼机制的作用,不断完善“诚信白名单”,及时做好诚信诉讼主体的展示宣传工作,为和平区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