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和平法院通过“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的诉源治理方式,能动司法,主动作为,成功化解一起医疗纠纷案件。
这是和平法院首例通过委托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案件。
某患者在医方治疗期间死亡,其家属及医方对患者死亡是否为医方诊疗过错产生较大分歧,诉至和平法院。
法官考虑到市医调委对调解医疗案件具有专业性,更有利于矛盾彻底化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纠纷交由市医调委进行调解。
经过市医调委精准、反复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
调解成功后,和平法院与市医调委第一时间对接,完成对司法确认的情况审查,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在双方高效协作下,用时不到30天将一起双方分歧较大的医疗纠纷顺利化解,避免激化医患矛盾。
医疗纠纷有其特殊的专业性,解决过程中稍有不慎便会更加激化医患矛盾。和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的多元化解方式,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将矛盾调解于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