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平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及助理一行前往和平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化解中心”),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就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运行情况开展座谈,并对2023年相关工作开展进行部署。
化解中心自2022年6月成立以来,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法院指导下,对区司法局受理的138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化解,最终申请人对复议结果提起诉讼29件,复议案件成讼率仅21%,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经过充分交流研讨,和平法院与区司法局就2023年化解中心工作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行政复议优势
在化解中心及法院立案窗口张贴宣传册介绍复议制度特点及优势。对于未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尤其是信息公开类案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
二是优化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机制,让当事人少跑路
行政案件立案前,起诉人同意诉前化解的,由法院与区司法局对接,交由化解中心进行诉前化解,化解结束后化解中心向当事人及法院反馈,无需当事人跑路。
三是加强法院指导,为化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和平法院每月指派员额法官前往化解中心,为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意见。在不干预行政处理结果的前提下,就应如何进行事实调查、怎样规范调查程序提出意见建议。
四是加大对行政机关培训力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由区司法局组织各行政机关参与法治培训,法官对近几年区属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分析,对执法活动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给出针对性建议。法院组织行政机关旁听行政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庭审的示范效应,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下一步,和平法院将继续依托化解中心平台,借助司法与行政沟通互动机制,端口前移,着力开展诉源治理,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化解于萌芽,解决于发端,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