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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法院共成长】点亮理想之灯 笃立鸿鹄之志 用奋斗描绘最美青春
  发布时间:2022-11-16 17:33:40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1952年11月10日,天津市第一区人民法院(1956年更名为: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建成。


七十载栉风沐雨,七十载砥砺前行。从建院那天起,一代代和平法院人始终肩担道义、心怀柔情,在平凡的岗位上挥洒汗水、贡献智慧,践行着赤诚的初心。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和平法院各项工作屡获佳绩,曾先后九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全国优秀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七次。

今天,七十岁的她,依然蓬勃有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书写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篇章。

让我们一同聆听,和平法院干警们讲述的【我与法院共成长】的故事。

司法警察大队 郭彬

入职和平法院三年,我从一个刚走出校园稚气未脱的学生,成为了一名正义凛然的司法警察。初来法院时,曾懵懂过彷徨过,是和平法院年轻干警导师制的实施,让我更快熟悉了工作,适应了环境。在工作中生活上遇到困难时,是谈心谈话活动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一次次“减压放松 快乐自我”团体心理辅导,一次次工会活动,使我们在工作之余身心得到最好的调整。在我心里,和平法院早已成为一棵白杨,他长我也长,他根儿深杆儿壮,我也在健康成长。愿以一身藏蓝和苦干实干精神,守护公平正义。

三年来,我参与押解值庭百余次,在全市司法警察教练员选拔中获得第四名并顺利进入教练员人才库,并在全市司法警察知识技能大赛中代表和平法院获得了优胜奖;八次投身于疫情防控第一线,在隔离点以及接驳转运工作组累计工作超过八百天,自觉把青春小我融入到战疫大考之中,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司法警察的使命担当,充分彰显了坚守与奉献的力量。三年来,我也见证了和平法院的发展,一件诉讼案件的审结,让流浪的小女孩重新回到亲人的怀抱;一件件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让断裂的亲情得以修复;一笔笔执行案款的发放,让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

今年,正值和平法院建院七十年。在此,让我对和平法院说一声生日快乐。我要以共圆“青春之梦”增强“强国有我”的志气,以共凝“青春之力”增强“奋斗有我”的骨气,以共赴“青春之约”增强“功成有我”的底气,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续写绚丽多彩的青春新篇章。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我作为青年干警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让我们点亮理想之灯,用行动书写对党忠诚;让我们笃立鸿鹄之志,用奋斗描绘最美青春,在劈波斩浪中开拓前进,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用青春和汗水展现精彩人生,不断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