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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实施方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2-05-11 17:54:26 打印 字号: | |

日前,和平区委依法治区办召开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部署培训会,部署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协作配合机制工作,推动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锡顺、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艳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为全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平法院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协作配合机制长效化运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行政纠纷源头端用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上,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文澄从加强部门协同,突破个案壁垒,推进行民纠纷一体化解;

加强院际协同,协调兄弟法院,合力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府院协同,搭建沟通平台,推动行政机关联动作为;

加强保障举措,用好司法确认,确保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果四方面介绍了和平法院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方面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

区司法局局长马盛龙介绍了我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协作配合机制相关工作。



陈宁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现实需求,是推动更多力量向疏导化解端用力的有力举措。

行政机关要强化程序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协调,将行政争议多元化贯穿至行政复议全过程,充分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能力水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人民法院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会后,和平法院行政庭法官结合实际化解案例,面向全区各机关就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进行了培训。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