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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院到和平法院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30 15:56:12 打印 字号: | |

9月29日上午,市一中院副院长李季红一行到和平法院就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指导。和平法院副院长王其颖、市一中院民三庭庭长李国忠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李季红就目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的审理难点和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房屋租赁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双方围绕审判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王其颖表示,感谢一中院对和平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下一步和平法院将持续组织干警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特别是运用新观念和新思想多途径提高民事案件调解能力,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