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六民”举措落实,和平法院圆满执结一批涉民生劳动争议案件,4月15日,召开执行款发还大会,向37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工资60余万元。
今年2月起,和平法院先后受理了37名申请执行人与天津某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经过前期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代理人了解情况,代理人称公司因经营不善,已停止经营,正在筹备公司股权转让与被收购事宜,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代理人陈述的情况,执行法官前往工商行政部门详细调查被执行人工商登记及出资、投资情况。在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仍处于存续状态,并对外投资了一家全资子公司,两公司在同一地址办公,主要负责人还存在重合。
劳动报酬关系到百姓民生,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和平法院执行局结合调查的线索,由执行局长牵头组成专案团队,对37件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寻找案件突破口,制定工作方案。经过对当事人询问情况和执行法官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最终确定行动从两方面共同开展,一方面继续对被执行人全资子公司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突击搜查。
执行方案确定后,执行局与法警大队9名干警立即赶赴被执行人办公地点进行搜查。执行法官对在场人员宣读搜查令,开始对财务室、办公室、经理办公室等房间进行搜查。搜查中,执行法官与法官助理两人一组逐一对财务账本和财务票据进行核查,执法过程全程摄录。
经搜查,发现现金1万余元和一张近期开具的销售方为被执行人的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附有记账凭证。执行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副总经理及财务主管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被执行人与其他公司仍有物业服务往来,该票据为其他公司给付的物业费。在询问物业费去向时,财务主管称物业费只开具了票据并未付款。此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得知搜查消息赶到现场。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主管送达法律文书,并根据在场人员陈述,对尚未支付的物业费及今后的物业费进行冻结。
搜查结束后,执行法官紧急赶往付款公司对交易情况进行查询。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实际支付相应费用,付款支票已被被执行人工作人员取走。执行法官根据支票存根到银行进行查询,发现该支票已被被执行人背书转让给其子公司,而子公司已将款项存入名下账户。执行法官当即对子公司账户进行冻结,控制金额18万余元。
查明事实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某进行传唤,对上述问题进行询问,并根据相关法律,准备以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恶意串通转移财产、虚假陈述等事由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罚款、拘留。面对铁一般的证据,王某某当场承认全部事实,并主动具结悔过,表示在7日内凑齐欠款,如未按期偿还,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为切实落实“六民”举措,畅通司法便民渠道,让申请人尽早领取劳动报酬,执行局决定简化案款领取流程,召开案款发还大会。执行干警前期完成各项审批报送流程,把案款领取程序简化为申请人核对金额、签字确认、领取款项三项流程,将现金直接发放给申请人手中,切实让真金白银装入申请人的口袋。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后激动不已,纷纷对和平法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