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的指示要求,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平法院高度重视跨域立案的开展,设立了专人专岗。目前,和平法院已协助北京、河北等地的多家法院完成21例跨域立案。
8月26日,和平法院首例跨域立案的原告送来锦旗,向立案法官表示感谢。日前,该原告曾向和平法院告申庭提交立案材料进行立案登记,立案法官在登记时发现,原告所立案件属于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管辖,立案法官随即向当事人介绍了跨域立案相关规定,当事人表示认可之后,立案法官立即按规定进行跨域立案操作,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录入相关案件信息。原告所立两起案件标的额均为70余万元,案件标的额较大且原告需要进行财产保全,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让当事人少跑路,立案法官通过《京津冀跨域立案工作人员名单》联系到开平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其及时审核案件材料,随后开平法院通过网上审核确定立案受理。
原告表示,这是第一次通过跨域立案的方式进行立案诉讼,深刻感受到了和平法院立案工作的便民、高效,为和平法院点赞,为认真热情负责的立案法官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