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警务辅助岗: 计划招聘8人。负责协助司法警察维护法院机关安全稳定工作,配合审判执行工作,具有一定的职业危险性,适合男性。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司法警察工作,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
(三)年龄在2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3年04月24日以后);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04月24日,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吸毒史,无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病史;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持有港、澳、台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六)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均在4.8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9年04月15日起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天。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
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微信搜索bfrlzp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9年04月24日09:00至04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04月24日09:00至04月30日16:00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体能测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体能测试报名费每人45元。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分别为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及1000米跑(女子为800米),各项目满分均为100分,单项成绩不足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笔试环节,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1《2019年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最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体能测试成绩=(4*10米折返跑成绩+立定跳远成绩+1000米跑成绩)/3,保留小数点后1位。
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05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05月08日开放体能测试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照体能测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在规定集合时间内未至人员记为缺考,不得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可于2019年05月14日09: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体能测试成绩、排名及进入笔试环节情况。笔试缴费功能将于2019年05月14日09:00后开启,请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在2019年05月16日12:00前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报名费为45元/人。
(二)笔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将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成绩相同的按照1000米跑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成绩依然相同的按照立定跳远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成绩仍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进入笔试环节人数之比1:5的比例依照排名情况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名单末位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常识判断、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采取闭卷纸笔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05月19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05月17日0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9年05月22日0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60%)、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体能测试成绩依然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之比1:3的比例依据排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名单末位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对应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5月24日0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66号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9年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照招考单位要求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05月29日09: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功能。
面试时间为2019年06月01日,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四)综合总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60%)占50%,面试成绩占50%。
综合总成绩=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综合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当名单末位人员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依然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
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领取《政审通知》,至档案所在地进行政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外调/函调政审表》密封完毕后交回。
经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政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规则
在各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
八、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总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警务辅助岗上工作。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月应发工资约3700元(含基本工资、补助及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制服。
十、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27831012;022-27831624
技术支持电话:022-23140080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19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