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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上任:和平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19-03-18 15:07:29 打印 字号: | |

3月14日下午,和平区人民法院在大法庭组织新选任的199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就职宣誓仪式。经过随机抽选、征询意见、资格审查、任前公示、人大任命等程序,和平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结束。这199名人民陪审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和平法院的首批人民陪审员。

下午两点三十分,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准时开始。和平法院副院长陈长东首先宣读了《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和平法院党组成员、院长李鹤贤、和平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副局长马启民等为新任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及胸徽。随后,由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庆超领誓,全体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面向五星红旗庄严宣誓。

“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感到十分荣幸。过去我们没有机会接触庭审,对于法院的印象大多来自一些新闻和影视作品。从今以后,我不仅要做好人民陪审员,发挥好自身专业优势,通过我对社会及民意的了解,在案件审理和调解中发表建议,更要做好一名普法宣传员,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传递法院、法官公正司法的正能量,为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做出贡献。”人民陪审员代表柴婕婷激动地说。

和平法院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法》,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过去一年,通过随机抽选的形式,共有3314件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人均参审案件将近30件,类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人民陪审员在和平法院审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让这199名新任陪审员快速了解和适应“新身份”,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和平法院积极开展培训,为他们讲解《人民陪审员法》相关知识、庭审流程及注意事项。

宣誓仪式结束当天,和平法院研究室主任于筱江为这届新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授课。“听完课我才知道,人民陪审员还叫“不穿法袍的法官”,在法庭上和法官拥有相同的审判权利。既要陪审,还有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陪而不审,审而不议”是不行的!”人民陪审员王睿巍说到。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