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和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和平法院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情况。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文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周明伟,民一庭庭长刘彤,刑庭副庭长杨扬出席发布会,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政法报等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刘文澄首先介绍了和平法院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举措:一是全面提升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二是为老年人诉讼提供多种便利,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立案大厅专设老人立案窗口、对经济有困难的老年人诉讼及时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手续;三是在家事审判改革中深化老年人权益保护,由审判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专门审理家事案件,注重维系老年人家庭亲情,通过调解息诉,妥善化解纠纷;四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通过打击诈骗、故意伤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五是加大涉老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将老年人的各项权利真正落到实处。
刘文澄随后介绍了我国法律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解了我国老年人所享有的受赡养权、婚姻自由权、财产权、依法得到监护权等权利,并结合和平法院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提示老年人如何保障个人合法权益。
新闻发言人刘文澄及参会法官针对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接受了记者采访。
在重阳节来临之际,和平法院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号召全社会依法保护老年人权益、尊老、爱老,并以“以案说法”的方式提示老年人如何防范风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