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和平法院执行局在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强制执行“夏季专项行动”中,果断反应,迅速出击,顺利执结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日执行到位案款56万余元,市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郝树龙在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以口头方式予以表扬,称赞和平法院“首战告捷”。
6月11日早晨6点30分,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鹤贤,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庆超到达和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领导指挥执行行动。6点45分,和平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干警已在地矿院区大院内列队完毕,待市高院院长高憬宏下达行动开始命令后,和平法院干警由执行局领导带队奔赴执行现场。区人大内务司法专门委员会干部、人大代表及5名执法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
王某夫妻二人系两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虽经生效判决确定其应履行偿还义务,但始终无任何理由不予偿还。执行法官分析案情后,确认二被执行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决定予以强制执行并做出实施方案。7点30分,和平法院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两辆车辆进行强制扣押、将二人拘传至和平法院。到院后,二被执行人主动交代其持有某公司股份价值280余万元,愿意将股权变现用于清偿债务。经联系,相关公司表示予以配合,并将全部执行款项送交和平法院。两起案件当天得以圆满执结。
此次行动前期准备充足、全程紧张有序,执行过程中和平法院干警反应迅速果断处置,用时短、效果好,执行完毕后迅速撤离现场,避免给周围居民早间出行造成不便,体现出和平法院在执行办案过程中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办案素质。同时,和平法院响应市高院号召,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出重拳、强震慑,力争形成“打击一点、震慑一片”的执行工作氛围,维护法律权威。
和平法院执行局在今后工作中,将持续梳理案件、制定专门方案、逐个精准执行,力争破解涉民生案件中的“骨头案”、“钉子案”,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