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平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法院执行局长会议精神,认真听取了法院执行局的汇报。全体院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鹤贤在会上讲话。
会上,执行局主要领导围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面临的形势、任务、目标、要求以及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推进工作的实际措施进行了汇报。
李鹤贤在讲话中指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是执行局的任务,也是全院共同的责任。针对如何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李鹤贤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各责任部门负相应责任。研究室负宣传责任,监察室负监督责任,法警大队负警务保障责任。
二是强化质效落实。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清晰,目标任务要明确,执行数据录入要及时、全面、准确。监察室要进行抽查,对录入不到位,影响了整体工作质效的,要追责。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全院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执行工作。政治处在人员上要对执行工作优先考虑。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执行局的工作,抽调必要的人力优先保障执行工作。全院上下要形成合力,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