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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进行“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4 16:16:5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引导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和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进行“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一是举办"12.4"宪法宣誓活动,按照市高院统一部署,与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市其他法院同步进行宪法宣誓。该院77名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鹤贤的带领下参加宣誓。二是参加和平区法建办组织的睦南花园普法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派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为现场群众提供全方位专业法律知识咨询,弘扬宪法精神,使宪法更加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庭审观摩,对一起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天津电视台进行现场录制,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庭审直播。四是深入天津市第十九中学帮助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和平法院干警应邀观看了模拟法庭的现场演示,并对学生们在此次模拟法庭的表现给予点评。此次“模拟法庭”活动获得圆满成功,不但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而且也培养了同学们依法参与社会生活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观念。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