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示
近几年来,老年人因轻信他言,以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活动、购买保健品等形式被骗,导致养老钱被骗走的事件屡见不鲜。此类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被骗人群基本为老年人;二是被骗人群具有稳定的收入,收入超过平均水平,生活有一定保障;三是空巢老人居多,行骗者多是利用此条,跟老人“打感情牌”;四是多为老人之间相互传播。
针对以上情况,法官给出的防范措施为:保持“三不”意识,展开“三多”行动。“三不”意识包括:1.不贪财。“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情。不要相信“高息”的存在,因为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果老年人能做到不贪图所谓的“高利”,就不会出现被骗的情况。2.不轻信。无论是谁介绍你,有“高利”这种事情,老年人都不要轻易相信。不轻信保健产品的无敌功效,不轻信小投入大产出。3.不传播。老年朋友们不要主动传播自己听到的,看到的的保健产品、保健组织,不拉他人投钱,不传播“高息高利”的存在。 “三多”行动包括:多思、多问、多听。遇到事情老年人要多思考,多向自己的儿女询问事情的真相。平时可以多收听新闻,多关心此类事件的新闻报道。多了解国家政策,银行政策,知道的多了,也就不担心上当受骗了。
老年人如果已经遇到此类问题,应采取 “三步走”的解决方法。一是主动报案,一旦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二是留存证据,一定要保存好手中交费的证据、转账的证据;三是在诉讼时效内提出诉讼。如果对方仅涉及欺诈消费者等民事问题而不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问题,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