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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鹤贤担任审判长审理商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7-10-12 15:55:54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落实院庭长办案相关规定,日前,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鹤贤担任审判长,与民三庭法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商事案件。

    庭前,李鹤贤院长仔细阅读了案卷材料,召集案件承办人一起分析案情。庭审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鹤贤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庭审节奏紧凑、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庭审结束后,鹤贤院长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

 

    院长开庭审理案件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院长作为优质审判力量回归审判一线,真正实践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长负责”的司法改革目标,同时对提高案件审判质效、规范庭审活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