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和执字第1021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卡莱贝尔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72-74号云翔大厦18层L室。
被执行人:天津捌伍捌时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长春道263号、265号4层401。
天津卡莱贝尔商贸有限公司与天津捌伍捌时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到位5025元,现根据案件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确认书所确定的地址(含审判程序中确认的地址)无法联系且无法送达当事人,案款无法发还。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利益,请相关人员于2016年10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特此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建景
联系电话:022-27831255
022-2783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