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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出台意见着力推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发布时间:2015-11-10 09:45: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高院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健全服务体系,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

    《意见》阐明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建设目标,提出了服务大局、服务改革、服务群众、服务审判、服务干警五项任务,为各级法院扎实开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供工作指导和基本遵循。《意见》明确了六项具体工作举措:一是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推行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人民法庭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创优、岗位争优。二是着力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推动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各项工作的标准化。三是广泛开展机关志愿服务行动,以法治宣传、司法服务、扶贫助困、公益活动等为内容,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建立健全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行服务承诺践诺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信访带班制度,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五是推进法院群团组织服务常态化,深入开展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活动,延伸服务触角,架起服务党员群众的桥梁纽带。六是夯实法院基层党组织服务基础,调整优化组织设置,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全覆盖,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探索推行设立党支部党务内勤,有序推进党务干部轮岗交流。

    《意见》就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建立法院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改进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积极挖掘和树立服务群众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激发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争先服务、善于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