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院长期未结案件主要集中于医疗纠纷案件。医疗纠纷案件由于鉴定周期长导致长期积压、审限过长。针对此状况,我院民一庭主动拓宽纠纷化解渠道,采取四项措施清理医疗纠纷积案。
一是相同被告打包化解。长期以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一直是我院医疗纠纷案件的大户,以总医院为被告的医疗案件占我院民一庭长期未结案件的五成以上。针对上述情况,民一庭多次与总医院相关人员沟通,以期对涉及总医院的部分长期未结案件能够一并调解,缓解积案压力。
二是加大个案调解力度。近年来,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妇产科医院等三甲医院陆续搬离我区。各医院均表示愿意一次性了结积压在我院的旧案。以此为契机,承办人员及时联系涉及上述医院案件的当事人,积极促成调解结案。
三是与鉴定部门积极沟通。市、区两级医学会长期以来存在案多人少的困难,造成了医疗鉴定排期时间冗长的现状。民一庭去年便与市医学会积极沟通,在获悉市医学会回迁并增派人手后,第一时间与其敲定对我院存在的长审限案件给予优先排期,民一庭领导多次与相关负责同志座谈,有针对性地确定清积目录。从正月初七发送目录至今,市医学会已经对九件案件完成了鉴定排期工作,近期便可出具相关鉴定意见。
四是借助医调委力量化解矛盾。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针对一些当事人情绪激烈或鉴定长时间未进排期的医疗纠纷案件,民一庭及时与市医调委联系,寻求第三方力量调解矛盾,从今年2月底委托至今,市医调委已经对两件案件进行了调解座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