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和平法院民二庭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就裁审衔接等相关问题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座谈会,市人力社保局仲裁处及市仲裁院相关领导、张丽副院长参加会议。
此次座谈会旨在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探索建立诉讼与仲裁程序有效衔接、裁审标准统一的新规则、新制度。会上,和平法院民二庭法官对带薪年假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期限、员工“泡病假”与医疗期如何界定等10余个问题与仲裁员充分交换了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王炳瑞院长表示,此次座谈,收获很大,今后市、区两级仲裁员会尽力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学习法院庭审经验,加强对法律的深度理解,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促进案件仲裁终结。
和平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对市、区两级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通过这次座谈会使审判人员与市、区两级仲裁院的仲裁员相互加深了沟通了解,为以后裁审衔接,处理好劳动争议纠纷创造了条件。希望借此平台,三方不定期的互动研讨成为一种新常态,为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衔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