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王燕鸣一行检查组在市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朱静和监察室主任宗立军等陪同下深入我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李鹤贤院长代表院党组进行了汇报,院党组成员及院监察室负责人参加汇报。
李鹤贤院长就我院党组贯彻全市政法系统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和举措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了汇报。王燕鸣组长对和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提出了要求。指出法院领导班子要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要因地、因时、因势采取有效方法和措施持续抓好廉政作风,班子及成员要自觉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预防廉政风险责任担在肩上,都要负起主体责任。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增强广大干警廉洁自律自觉性。善于发现干警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改正。
最后,李鹤贤院长代表和平法院党组对王燕鸣组长一行的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以此次检查指导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严格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