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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发布时间:2015-04-01 15:54:37 打印 字号: | |

 

324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连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坚持”,迅速统一思想,上下鼓足干劲,凝神聚力聚焦司法改革,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对此,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改革重要讲话党组会上,周强院长强调,人民法院要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首先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当前,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任务艰巨,没有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人民法院工作就会举步维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全国各级法院要做到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在扎实推进司法改革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司法制度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其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因此,推进司法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观点的影响和干扰,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改革的重大问题上决不允许犯颠覆性的错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改革的部署紧锣密鼓,抓紧落实有关改革举措,很快取得了重要进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

(摘自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