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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系统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3-12 16:05:08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高院组织全市法院参加了最高法院举办的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就全市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提出要求:一是认真抓好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开展。二是着力强化学习活动的教育效果。要通过学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从内心深处感悟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品格,激励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公正为民,忠诚敬业。要把学习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引导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对照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担当精神,像邹碧华同志那样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下功夫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完成好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三是不断拓展学习活动的深度广度。通过在全市法院组织“法官当如邹碧华”主题征文、召开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座谈会、开展寻找身边的“邹碧华”活动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要以学习活动为契机,不断丰富学习宣传方式,对弘扬天津法院先进典型精神的歌曲《诺言》进行再创作、深加工,扩大学习宣传效果。要通过学习活动,加大创先争优工作力度,进一步丰富先进典型的类型和层次,坚持以表彰宣传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秀法官为重点,积极发现和宣传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中的先进典型,让不同岗位的干警都有学习的榜样。

(摘自天津法院网)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