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害人任某来到法院,向刑庭王法官送来锦旗,对我院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表示感谢。
此案的被告人乔某等是三个年轻人,今年2月12日凌晨4时许,三人在友谊精品广场乐K派对KTV饮酒后,无故滋事,让KTV保安人员被害人任某唱歌,被害人拒绝后,三名被告人对被害人推搡并拳打脚踢,致被害人面部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三处和轻微伤二处。公诉机关以三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被害人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28万余元,并要求对三被告人严惩。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害人从河南老家来天津打工,无故被打后,眼睛受伤导致视力下降并留下后遗症,但被害人仅能提交8000余元医疗费用的单据,对于其他损失没有证据,有的申请项目法律也不予支持。承办人考虑如果依据现有证据判决,被害人眼部受伤的后遗症无钱继续治疗,而且被害人系外地人,要回原籍,将来执行等方面也有较大困难。同时承办法官了解到三名被告人均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法官希望通过调解,尽量多争取一点赔偿,解决被害人的实际困难。
由于被害人情绪较大,承办法官首先组织被害人与三被告人家属见面,三被告人母亲向被害人真诚道歉,被害人的情绪逐步稳定,对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也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经过耐心调解,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现实情况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双方确定了10万元的赔偿数额。但被告人中有的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承办法官继续与三被告人家属沟通,建议他们调整各自承担的比例,并留出一段时间让家属筹集赔偿款项。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协议,三名被告人赔偿被害人10万元,被害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对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附带民事部分调解后,我院对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通过调解工作,被害人受到的损失得到了最大限度地弥补,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了最大程度地修复,被告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案件审结后,被害人任某特意向法院送来锦旗,对法官匡扶正义、为民服务的作风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