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四庭受理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家住本市河北路的原告张女士因被告天津市热电公司停止供热,遂提起民事诉讼。审判员侯振华深知已入寒冬,供热问题不及时解决,老百姓的日子就不好过,在收案后第一时间充分了解案情后,立刻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庭前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一度情绪激动,原告称因热力不足导致的拖欠供热费可以协商解决,但家中老人年事已高难以忍受寒冷,若不及时恢复供热,将让供热公司开不下去。被告则坚持不交供热费,绝不恢复供热。审判员顶住压力,一边平息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边寻求最佳调解方案,经过整整一个下午坚持不懈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之前强硬的态度逐渐软化,审判员抓住时机通过分别交谈,双方也体会到了法院急群众之所急的为民心意,这才在供热费上各自退了一步,且被告方当天晚上就开始继续供热,双方矛盾得已及时解决,年迈的老人不用再忍受严寒,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双方感谢法院耐心及时的调解工作,既化解了被告多年没有解决的供热费纠纷,又解决了老百姓供热的切身问题,双方均带着笑容相伴离开法院。
我院本着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为民精神,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的问题仅一天就完美解决,供热没有拖延一天,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