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底线,根据最高院和市高院的部署,我院于2014年1月2日正式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经历了第一阶段的动员部署后,第二阶段的学习教育自1月11日起,陆续开展了“讲一次党课、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一次纪律规章学习、举办一次家属助廉”的“四个一”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学习教育阶段即将结束,故总结这段时间以来的心得体会,谈谈自己对廉洁司法的浅薄看法。
一、廉洁司法必须坚定信念,接受监督
信念的缺失,往往是堕落的根源。身为公职人员,稍有懈怠,就可能权为私用,滑向腐败的深渊。只有不断坚定信仰,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才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加强干部廉政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的必然要求,是积极落实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具体实践。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自重、自省、自警,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用理性控制私欲,用理想坚定信念,真正做到秉公用权、廉洁司法。
如果说坚定信念是“自律”,那么“他律”便是公开监督。监督的前提是公开,是通过制度和法规来保证权力运行的透明规范。我们必须自觉形成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意识,不能怀有逃避监督的侥幸心理;要虚心真诚地接受监督和批评,不故作姿态,不沦为摆设。我们要坚持原则,抵制诱惑,努力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国家和人民事业负责。
二、廉洁司法必须依法审判,加强学习。
剖析腐败,最突出的表现便是枉法办事。权力是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人民办实事,也可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判断权力是否运用合理的标准,就是看我们是不是依法办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不迷茫,面对各种思想文化冲击不困惑,真正做到拒腐蚀,永不贪。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只有更加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依法审判,秉公用权,不徇私情,才能确保司法活动的健康运行。
法院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大的工作,这要求我们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时刻保持对知识的敏感度,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通过相关业务的学习来树立秉公用权、廉洁司法的理想信念。当今社会风起云谲,新情况、新知识、新观念的不断涌现,深刻提醒我们如果放弃学习,注定会被时代所淘汰。因此我们更应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素质、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之道,同时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不断打牢自己拒腐防变、廉洁思想的防线。
廉洁司法是一项漫长的征途,要练就在任何时候都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不贪赃枉法的本事,绝非朝夕之功。但我相信,通过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廉洁司法精神必将深入每位法院干警内心,生根发芽,在法治社会的土壤上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