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告申庭庭长何朝晖带队到和平法院就落实立案登记制情况进行调研,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景良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
何朝晖一行实地查看了和平法院立案大厅和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了解网上立案、自助业务办理等情况,并就绿色通道的运行、“绿色通道专用卡”发放情况做了详细考察和记录。
随后,双方开展座谈,和平法院告申庭相关工作负责同志汇报了该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流程。以当日立案、一次性立案为原则,杜绝无理由反复退回补正。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方式化解纠纷。针对“事宜调解”案件积极推广诉前调解制度,并设立监督热线,加强案件监督,提供诉前案件反馈查询服务。三是切实畅通立案渠道,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确保网上、自助、窗口立案渠道畅通,截至今年八月已审查3422件网上立案申请,与北京、河北、吉林等多家法院完成跨域立案服务,为跨境当事人提供“跨境立案线上法官见证代理”的诉讼服务。四是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军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由导诉人员陪同办理立案业务。向特殊群体发放“绿色通道专用卡”,载明服务内容和相关法律提示,并将《和平法院绿色通道登记簿》复印件附卷,对特殊群体进行特别关注。利用下班后时间对辖区高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上门“帮办、代办”立案服务。
何朝晖对和平法院立案工作给予肯定,并针对实际工作提出下一步要求:
一要持续落实立案登记制,履职担当尽责,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二要结合“和平夜话”实践活动,对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窗口立案、异地立案、上门立案及收转材料等服务;三要进一步规范窗口诉讼服务,擦亮法院的“招牌”,窗口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好良好的精神面貌,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诉讼服务。
张景良表示,和平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提高立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完善立案服务功能,拓展便民利民渠道。强化诉源治理,在法官定期坐班的基础上,做好社区法苑“线上法庭”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