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区“提士气、勇担当、开新局、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和平法院进一步加大涉国有资产案件的办理力度。3月1日,和平法院用时半天,顺利执结三起涉国有资产案件腾房事项,将4750.26平方米涉案房屋清空交申请人收回。
三起案件均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为房屋承租人,因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搬离,被申请人诉至法院。涉案房屋均属国有资产,其中部分房屋还涉及我市地铁重点工程建设。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相关负责人及代理人进行释法说理,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尽快腾房。与此同时,执行法官还多次到现场进行查看,制定了详细的腾房预案,做好强制腾房准备。经过前期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交流,最终决定在春节后开展房屋清腾工作。
3月1日上午9时,执行法官与法警协作配合,兵分三路准时到达三处涉案房屋,分组有序开展工作,对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经过一上午的工作,屋内物品全部清点完毕并得到妥善保存,顺利将涉案房屋清空,交由申请执行人收回。三起案件的腾房事项执行完毕。
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和平法院将继续贯彻市、区委和市高院的决策部署,依法保护国有资产,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投资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