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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开展“4.26”知识产权法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4-22 10:52:12 打印 字号: | |
  大胡同商贸中心是我市最大的小商品销售市场,也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产品的行为易发地区。一直以来,我院注重与行政执法机关、市场管理部门协作,通过建立沟通机制开展工作,逐步规范商贸市场的经营秩序,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值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知识产权宣传月之际,我院与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津都行市场管理公司联合举办了题为“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创建和谐文明市场”的讲座,向大胡同天津都行的经营商户进行法律宣传。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标处的领导、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领导、我院副院长李春耕到现场进行了动员。

  我院知识产权庭结合典型案例,就保护商标权的意义、商标的识别和辨认、侵犯商标权应承当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如何行使诉讼权利等几个方面为商户授课,并现场互动答疑,旨在增强商户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提升商户保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天津都行的经营商户代表8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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