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工作报告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积极保障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发布时间:2015-04-13 17:44:35 打印 字号: | |

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是人民司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职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我院于2009年底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管辖和平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和平区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成为我市唯一跨行政区划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三年来,我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我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是案件总量增长迅猛。2010年受理176件,2011年受理182件,2012年受理499件,与2010年相比上升183.5%。这反映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人们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著作权案件居高不下。三年来,受理著作权侵权案件共779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85.98%,主要案件类型为未经授权的KTV播放他人歌曲、网吧在线提供他人影视作品以及公司企业在商业宣传中使用他人图片等。这一方面是由于网络传输和存储的特殊性,但更主要的是尊重他人著作权的法律意识不强,在使用网络资源时存在“免费午餐”的心理,造成案件不断上升。

三是商标权案件逐年增多。2010年受理商标权案件13件,2011年受理29件,2012年受理63件,与2010年相比上升384.6%。反映出随着经济发展,市场主体对于“品牌”所蕴含的价值更加关注。

四是批量维权案件多。在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中,原告的权利往往被众多侵权人侵害,因此成批量的诉讼较多,有的一次就立案40余件,被告之间存在相互观望心理,给法院的调解和审判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五是新类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知识产权案件常常涉及高新技术,专业性强,调查质证、认定事实的难度较大。权利人是否拥有权利、在什么范围内拥有权利,具有模糊性和弹性。如技术合同纠纷的处理、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界定等,既是法学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也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

二、我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坚持依法办案,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方面的积极意义,依法制裁假冒商标、搭车模仿等商标侵权行为。审结公牛插座、上岛咖啡、华联商厦、风铃牌缝纫机刀片等知名商标侵权案件,净化了市场环境,企业专程派人从浙江送来锦旗,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加强对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名称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强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批量维权的特点,群体性案件较多。工作中,我们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注重发挥调解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2012年,在审理18起大胡同商户出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系列案件中,因涉及商户较多加之法律意识较差,被告情绪较为激动,存在不稳定因素。审判人员不辞辛苦,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成功调解16起,被告均自行履行完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年来,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70.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审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规范》和《知识产权庭工作手册》,提高了审判工作规范化水平。承办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网络著作权案件法律适用研讨会,开阔视野,提高水平。通过邀请市高院审判人员讲解庭审技巧,选派年轻法官到上级法院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不断丰富庭审经验。依法审结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合同案、涉及水下自动导航测量技术的技术开发合同案等新类型案件。

(二)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主动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院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我区知识密集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创新大厦、六号院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展调研,就依法申请权利注册、合理使用他人的著作权、保存侵权证据、合同签订、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宣讲,并现场解答企业代表提出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帮助企业增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积极保障老字号企业发展。近代天津商业发达,有许多知名老字号,这些老字号又多集中于和平区和红桥区,因此保护老字号商标权利,促进知名老字号企业发展也是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法维护大明眼镜、永元德、同义成等老字号企业权益;与桂顺斋、起士林、老美华等近20家老字号企业座谈,认真解答老字号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就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争取更广阔的经济价值空间提出建议。

——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方式。六号院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我市影响较大的创意产业园,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有较强的司法需求。为此,我院在6号院创意产业园区成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定期选择典型案件公开审判,邀请企业代表旁听,更加直观地展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园区企业依法维权意识。

(三)拓展知识产权工作领域,积极回应社会司法需求

——加强与行政管理机关沟通协作。针对涉及网吧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较为集中的问题,先后走访所辖四区的文化管理部门,就严格管理、规范经营提出四条司法建议,促进了网吧行业及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几年来,通过与文化、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做好关联案件的调解和审判,发挥了对知识产权的司法、行政双重保护作用,形成了保护合力。

——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虽然知识产权审判是一个新兴的审判领域,但保护知识产权确与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公开审理永元德商标侵权案,庭审过程在天津电视台播出后,引起了社会对老字号商标保护问题的关注。2010年,为迎接国际知识产权日十周年,我们选择了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协调组织版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局、律师协会知产分会等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前往市一中开展题为“知识产权在你身边”的普法讲座,深受学校师生好评。

三、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

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三年多来,我们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职能作用,在推动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906件,审结887件,结案率98%,标的总金额4280万元。仅有3件案件被二审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信访。

——发挥司法导向作用,引导当事人实现合作共赢。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双方当事人往往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契合点。因此通过我们的工作,将纠纷转化为合作的契机就显得尤为重要。如天津大明眼镜总店起诉加盟店的案件,原加盟协议到期后被告继续使用大明眼镜的字号及标识,造成侵权,但双方仍有合作意愿,根据这一情况,法院积极引导双方签订新的加盟协议,案件圆满解决,为其他加盟店的类似问题提供了处理的样本。在处理图片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注重保护双方利益,妥善化解天津电视台、今晚报、渤海早报等传统媒体以及北方网、人民网天津视窗等新兴媒体的著作权纠纷案件300余件。通过引导图片使用方主动获得著作权人授权,使北方网与华盖图片公司达成了图片使用协议,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审判工作中我们不就案办案,而是结合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如针对网吧侵权案件高发的情况,与行政机关通力合作,督促辖区内经营者安装正规影视服务商的服务器。经过三年多的工作,此类案件降幅明显,2012年受理案件81件,比2010年下降33%,且案件事实均发生在规范整改工作之前,无一新增案件,侵权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

——平衡各方关系,促进文化发展。面对网络时代对著作权保护提出的新挑战,不机械执法,注意平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在周国平等著名作家、学者诉被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天津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的14起案件中,考虑建设发展数字图书馆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图书馆的公益性质以及作家负有的社会责任,只要求北大方正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并未让图书馆删除涉案侵权作品。按照这一工作思路,调解案件6件,判决8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知识产权审判知名效应初步显现。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作为推进司法作风建设的代表被最高人民法院载入2010年度《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对其他省市法院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妥善审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我院审理的6起因学术批评而产生的案件,判决结果得到学术界普遍好评。在审理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合同案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通过确定计算机网络域名的注册标准,明确特定化的客户信息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使审判思路具有创新性,被市高院评选为2010年度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经典案例。知识产权审判多项工作在我市乃至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对于促进我市、我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院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更有效地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和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