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围绕我区《2013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和上级法院宣传工作要求,我院在扎实推进司法宣传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当前全媒体、自媒体时代背景下的舆论状况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在互联网技术和现代通讯手段支撑下,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开辟了新的信息传播途径。传媒已经插上了网络的翅膀,全媒体、自媒体等新生事物层出不穷。传统媒体以前只是单纯的广播、电视及报纸、期刊,其内容当然是符合党和国家的新闻宣传政策及新闻出版规范,但其发行速度受时间限制,相对滞后。而进入全媒体时代,不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高度融合,而且数以亿计的互联网用户和手机用户形成了日益巨大的信息网和信息流,促使我国的舆论生态向多平台、多载体、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舆论环境。
在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媒体格局深刻变化的条件下,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状况,人民法院如何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努力构建新形势下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关系,坚持正面宣传,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维护公平正义,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和把握“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为人民法院坚持科学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广大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因此,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高度,正确看待和分析当前的舆论环境,自觉主动地适应全媒体自媒体时代舆论环境的新发展新变化,创新思路和方法,推进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
加强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舆论对司法的高度关注,反映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要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和期待,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增强群众感情,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强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必须切实履行好法制宣传教育职责。要在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法制宣传,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加强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统筹运用,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宣传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实践,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公正形象,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从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做起,切实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司法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
加强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必须提高司法宣传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在全媒体环境下,舆论关注呈现出即时、互动、兼容等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顺应信息传播途径、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提高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信息化、数字化、科学化程度和水平,努力满足新媒体环境下的司法宣传需要,确保人民法院宣传工作深入有序地展开。
三、加强舆论引导、积极传播司法工作的正能量
我院高度重视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按照区委和市高院的部署,围绕弘扬主旋律、把握主动性、传播正能量的总体要求,研究确定正确面对和处理舆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借助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各自的优势,积极传播人民司法事业取得的成效。
(一)率先开通官方微博,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
今年7月上旬,我院率先开通在新浪网的官方微博,这在全市法院系统尚属首家。通过官方微博,一是及时发布我院少年审判工作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车辆保险案件大幅上升等审判动态,二是实时传递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及我院工作动态,三是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及外地法院审理的一些有全国影响的重要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及时传递有价值的审判信息。通过微博在全国范围内,与一些友好法院保持沟通联络。截至目前,已发布(含转发)微博计320条,被26089名微博用户关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落实市高院部署,建立法院网评员队伍
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选出10名年轻干警,利用工余时间,从事网评工作,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并每周进行“舆情通报”。为了保证网评质量,及时组织专项培训,教育引导网评员在网评中讲政策,讲法律,注意网评要领,提高网评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政策水平。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要求,组织网评员针对薄熙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等重大案件开展网络评论,表达了基层干警对党中央顺应群众意愿、依法惩治贪腐的拥护和支持。
(三)率先设立记者旁听席,为媒体采访报道提供便利
作为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我院在推进司法公开过程中,在全市法院系统中,率先在法庭设立记者旁听席,方便记者旁听案件,便于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庭审情况。同时,把公开审判与接受监督相结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把强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
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今日和平、今晚报、天津政法报、天津电台、电视台、区有线电视台、北方网等众多新闻媒体,都曾先后来我院采访报道,使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得到充分的体现。
(四)选取典型案例,深化普法宣传
为深化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我们从审判实际出发,选取典型案例,通过以案普法,进行宣传报道。作为中心城区核心区法院,我院审理的一些案件引人关注。天津电视台经常来我院拍摄“庭审实录”节目,我院审理的一些刑事、民商事案件通过立体媒体得到了生动的反映。这不仅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也有利于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在公众中产生了良好反响。
(五)结合社会关注的金融热点,主动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
我院注重发挥金融审判合议庭作用,为“金融和平”提供法律保障。在全市法院系统内,首次举办金融审判开放日,与金融企业座谈研讨,切实提供法律服务,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同时,我们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探索金融审判规律,撰写发布了金融审判白皮书,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受到有关金融机构的广泛好评。
(六)院领导做客中国法院网视频台,介绍特色工作
由于我院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整体素质,院长受邀做客中国法院网视频台,介绍我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经验和做法,身体力行起到舆论引导作用,引起关注和好评。去年“六一”前夕,院领导和少年庭负责人做客中国法院网,介绍各项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特色工作,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反响良好。今年初,少年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七)弘扬先进,树立模范,展现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我院民二庭法官陈亚洁同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为人民司法事业做出了贡献。经天津电视台公开评选,荣获“天津十大优秀法官”,并先后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天津市劳动模范等殊荣。人民法院报、工人报充分报道了陈亚洁同志司法为民、执法公正的先进事迹,展现了新一代人民法官的公正形象,在广大干警中产生了激励和促进作用,发挥了典型示范的榜样力量,也得到来院群众的普遍认可。今年7月,天津政法报专门采访报道了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的民三庭先进事迹。
四、当前舆论引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律师为了吸引客户、扩大知名度,刻意与媒体联手炒作一些小标的案件,这往往容易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影响案件的审理,使得一些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简易案件不容易顺利解决,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
二是有的媒体出于追求轰动效应的考虑,不当使用权利,采取偷拍偷录等办法来获取信息;有的媒体跟风炒作,往往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不能如实和全面地报道,而使用一些煽情词语,导致事实的扭曲、混淆或失实。
三是人民法院工作还不适应新媒体形成的舆论环境。当前社会正进入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任何司法个案的审判执行情况,任何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任何司法信息的公布披露,都可成为舆论焦点和公众话题,尤其是自媒体的发展,人人皆可成为记者,当事人随意录音录像,网上随意传播,有损人民法院和法官形象的视频、文字被误读、炒作,这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应对的挑战。
五、进一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司法宣传人员对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只有增强主动性,坚持原则性,注重协同性,才能群策群力,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是要抓好人民法院司法宣传队伍建设。强化人员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宣传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维护稳定意识,明确宣传无小事、宣传有纪律,把司法宣传工作置于市、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切实把握好新闻宣传主动权,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自身应对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环境。自媒体“微时代”的到来,让我们每个人都被裹挟着潜移默化地改变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整个社会的心态。法院每个法官都要尽快适应和提高应对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环境,从我做起,提高素质,规范行为,展示法官良好形象,以适应自媒体、全媒体时代新闻宣传的现实要求。
四是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和新闻宣传部门,做好律师、记者的执业操守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要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示范活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为建设美丽天津、平安天津、法治天津不断做出新贡献。